大甲古蹟巡禮

2010122207:28


往年來往大甲數十次

往往目的地是那

媽祖廟 . 名產餅店 

因為古蹟課程關係

才有機會參訪這近在幾步路之遙邊上 的

大甲三級古蹟~~~文昌祠&貞孝坊

清朝時大甲鎮已是台灣中部重鎮

同治元年

大甲舉人何清霖申請興建---文昌宮 內設義塾

義學后來因何結束不得而知

光緒11年台灣建省

各地紛建書院 . 學院等

大甲恩貢生陳肇芳再度申請興建文教之所獲准

光緒13年順利興工這座二進、廂房共十間

建築費共計銀五千四百圓的文祠終告完成

歷時一年有餘...



雖說斑駁

這有著書卷彩繪的木構件

還是值得細細品味




正殿兩旁的山牆上

有著立體的懸魚惹草

令人尋味



正面牆的山牆馬背更是令人驚豔

由三個圓弧構成如水波般的形狀~~~曲形代表水(五行)

而麒麟獻書這造型更是獨樹一幟

 

大甲「林氏貞孝坊」是臺灣中部唯一的一座貞孝牌坊,非常的彌足珍貴。民國七十四年八月十九日,公告指定為國家第三級古蹟。為四柱三開間三樓的格局,是臺灣典型的石坊。

「林氏貞孝坊」建於清道光二十八年(西元1848年),是為了旌表;清代淡水廳大甲街故民人余榮長未笄妻林春娘之貞節孝,而立的褒獎紀念性牌坊。至今已一百五十餘年,雖歷經歲月滄桑,仍屹立無恙,是活生生的歷史痕跡,也是「忠臣不事二主、烈女不侍二夫」忠貞觀念的見證。

林春娘出生於清乾隆四十三年(西元1778年),淡水廳大甲中莊人,七歲時,成為余家「童養媳」。當林春娘十二歲,年僅十七歲的未婚夫余榮長,赴鹿港經商,由海路回歸時不幸溺斃,飄葬無蹤。但春娘胸懷「寧為余氏婦,不為林氏女,若不見諒,即歸泉下以殉夫」之心志,矢志堅守「婦德」,願代未婚夫奉養年邁多病的婆婆。

清道光十二年(西元1832年),鄉里人感佩春娘清風貞節與皎月嚴霜並潔,及婦能代供子職盡全孝,又撫養族子承宗祧,有功夫家,婦道母儀皆盡而無愧,懿範足楷模閭里,因而呈請旌表。清道光十六年賜准建坊入祠,因余家窘,延遲至清道光二十八年(西元1848年),經淡水廳地方官紳士庶熱誠捐輸,得以庀材鳩工完成建坊。

同治元年(西元1862年)夏五月,戴潮春之亂,部將王和尚三圍大甲城,屢斷水道,城中絕汲數日。林春娘三次禱雨,雨皆隨降,潤澤萬民,城民以為神助貞婦也。

林春娘集貞、節、孝於一身,抱璞守貞長達七十四載風雨飄搖的歲月,終其一生,無怨無悔。其懿範可風,鄉里人禮之如神,皆尊稱她為「貞節媽」。貞節媽、大甲媽祖與國姓爺鄭成功,也就成為大甲地區五十三庄的守護神,日日月月、歲歲年年守護著大甲子民。

林春娘平凡卻偉大的一生,正如古老的石坊,透出一股莊嚴的美,而其懿德孝行與青山白雲一樣長長久久,永遠烙印在後代人們的心懷,依然千載飄香萬古留芳。

 





七歲即為童養媳

十二歲未婚夫即死於海難

因而終生未嫁

侍奉未婚夫家族

終其一生

集貞節孝於一生

令人欽佩景仰